2015年4月11日,历时3天的学院201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评审参评对象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共58人,其中参评副教授的33人,参评讲师的8人,参评实验师的3人,申请认定讲师的14人。参评对象涉及艺术、经济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通讯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心理学、体育、实验技术等10个学科(专业)大类。经评审(认定),共有42名参评对象通过评审(认定),其中副教授18名,讲师21名,实验师3名,结果正在公示中。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系学院首次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对此,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了2014年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副书记袁维坤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姚海涛同志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成立了由17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全部按规定从90人的高级评委库中抽取产生,其中校外专家9人,校内专家8人。实行全封闭性集中评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4月9日召开的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湖南省教育厅教师与师范工作处正处级调研员蒋维加同志和湖南省教育厅职改办李兵老师出席并指导,学院职改领导小组组长、评委会主任袁维坤同志,对此次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二是科学、准确,保证评审质量;三是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四是控制通过率,兼顾专业的平衡性。袁维坤同志强调,评审必须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原则,坚持教育教学、科研并重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原则。
从2014年起,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办法的要求,授予我院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的评审权,这意味着学院将获得更加宽松的自主办学环境,有利于学院建立选拔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的机制,同时也对学院的办学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评审参评对象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共58人,其中参评副教授的33人,参评讲师的8人,参评实验师的3人,申请认定讲师的14人。参评对象涉及艺术、经济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通讯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心理学、体育、实验技术等10个学科(专业)大类。经评审(认定),共有42名参评对象通过评审(认定),其中副教授18名,讲师21名,实验师3名,结果正在公示中。
此次职称评审工作系学院首次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对此,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了2014年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副书记袁维坤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姚海涛同志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成立了由17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全部按规定从90人的高级评委库中抽取产生,其中校外专家9人,校内专家8人。实行全封闭性集中评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4月9日召开的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湖南省教育厅教师与师范工作处正处级调研员蒋维加同志和湖南省教育厅职改办李兵老师出席并指导,学院职改领导小组组长、评委会主任袁维坤同志,对此次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二是科学、准确,保证评审质量;三是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四是控制通过率,兼顾专业的平衡性。袁维坤同志强调,评审必须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原则,坚持教育教学、科研并重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原则。
从2014年起,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办法的要求,授予我院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的评审权,这意味着学院将获得更加宽松的自主办学环境,有利于学院建立选拔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的机制,同时也对学院的办学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