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主持与播音专业2010年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为了有效选拔热爱主持与播音事业并确有专长的优秀学生,以适应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以及《关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等8所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4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确保组考工作规范、安全、有序,成立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电教中心、保卫处、财务建设处以及相关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湖南省招收200名主持与播音专业学生。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只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5.0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男身高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www.hnmmc.cn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在网上报名期间,我院将在院内设立报名点,以方便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直接来我院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资格确认时间(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80元/人收取。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交费。
(五)考生有下列相关材料的,可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带交我院:
1、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2、证明考生具有主持与播音方面才能的相关材料。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采取面试 + 笔试的模式,总分为400分。
项 目 |
内 容 |
范 围 |
考 核 点 |
分 值 |
面 试 300分 |
自我介绍(1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 |
口头介绍;声乐、器乐、舞蹈等均可。 |
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形象气质、上镜效果 |
自我介绍100分,才艺展示40分,共计140分。 |
朗 诵 (自备稿件) |
散文、诗歌、寓言、台词等非新闻类作品 |
语音面貌、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
80分 | |
口 播 (指定稿件) |
消息、通讯等新闻类稿件 |
对新闻类稿件的理解及播报主持能力 |
80分 | |
笔 试 100分 |
给材料作文或命题作文 |
对近期发生的新闻事件的述评。 |
对新闻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 |
100分 |
(二)考试时间:
(三)笔试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七、录取
我院将综合考生面试与笔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八、监督
学院纪委以及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命题、制卷、试题保密、组考、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1-84028516。
九、相关事宜
(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或转校学习。
(二)单招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十、日程安排和联系方式
时 间 |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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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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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凭身份证来学院领取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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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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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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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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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录取名单、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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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批准后即寄发录取通知书 |
咨询电话:0731-84028686、84028681 传真:0731-84028686
咨询地址: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 学院办公楼三楼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0100
单独招生报名网址:http://www.hnm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