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房屋管理、场地经营租赁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和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3、负责办公类物资设备采购。 4、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年度统计、报表报盘。 5、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建帐、建卡,并对资产存储、使用运行、常规消耗等进行动态管理。 6、负责对闲置资产进行回收、保管、调剂利用及处置。 7、负责对调拨、转让、报审、报废的资产的报批及帐务处理。 8、负责学院公有用房管理、调剂和分配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 张海钊
联系方式:8402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