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
节日期间,各处(室)、系(部)、院属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处(室)、系(部)、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要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并保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