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通〔2007〕70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实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我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07年度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构成
本次评估遴选工作主要由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评估与咨询专家担任,考虑到专业背景和工作回避的需要,选调部分高职学院专业骨干参与本次评估遴选工作(专家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评估与遴选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申报文件审阅,
三、交通及住宿安排
专家组赴现场考察期间交通食宿安排,中职项目(包括乡镇农校、县级职教中心)由市州教育局负责,高职项目由学校负责。
四、专家报到地点及时间
专家报到时间: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通知到相关学校,凡有现场考察任务的项目学校,现场考察完成前请不要放假。
2、项目评审办法和评审表将在
3、请市州教育局和高职院校通知所属专家按时报到,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六、工作纪律
1、严禁任何单位和项目学校以任何名义向评估专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礼品,如有违反,将取消项目单位评选资格或取消项目建设资格,且二年内不得申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专家将取消专家资格且建议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专家工作期间工作补助由我厅统一发放。
2、现场考察期间食宿安排一律从简,不得安排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宾馆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宴请。
3、现场考察期间一律安排面包车供专家组集体使用,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确保交通安全。
4、专家工作期间一律凭工作牌出入工作场所,其它人员不得进入专家工作场所,专家不得与项目单位人员接触。凡需与项目学校进行联系的事项,统一由秘书处办理。
5、专家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评审办法所规定的项目评审回避制度,不参与、不打听本校项目的评审情况,尤其是不得与相关专家约定,互相提高本校项目评估等第,如有违反,取消有关专家资格。
附件:1、2007年度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专家名单
2、项目陈述人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