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07〕20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和我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湘教发〔2006〕10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科学、公平、公正、客观,我厅制定了《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办法》,现予印发,请在相关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办法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二日